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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心网讯(记者 曲媛媛)4月20日,记者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座谈会上获悉,预计2011年8月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出台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实施细则。
《细则》内容将涉及需要酌情增补的标价内容和标价形式,需强调的标价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对于新疆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开展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内容、程序、违法行为的认定做出补充规定;同时,调整、修改或废止与国家规定不一致的地方规定等,旨在解决群众关心的商品房销售部标价、乱标价、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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