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维)昨日,有关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拟将工资薪金减除费用标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由现行的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000元的消息一经披露后,即引起众多工薪层的关注,纷纷测算自己的所得税缴纳情况。有市民认为,个税改革惠及工薪族,拉近贫富差距,应在4000元起征较为合理。
昨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个税免征额拟升至3000元。这一消息,对于很多工薪阶层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在雁塔路一家单位上班的杨洋说,她现在的月薪是2600元左右,每月的个人所得税需从工资中扣除30多元,一年下来400元左右被扣除,如果按照最新拟定免征线,意味着她一年要省400元左右。而在西高新一家合资企业上班的郭先生说,他月薪4000多元,按2000元起征标准算的话,每年至少要缴纳2100元个人所得税,如果按照3000元起征标准,年仅缴纳900多元,在个人所得税一项至少一年节省1200元。
根据个税免征拟定来看,月收入在2000元以上的工薪阶层是此次个税改革的主要受益者。在机关上班的公务员张斌说,西安整体工资并不高,月薪一两千元较为普遍,他认为,要让中低收入者真正在税负上感受到“减压”,拉近贫富差距,个税免征额应拟定升至4000元较为合理。记者了解到,对于本次个税的工薪所得费用扣除额度(即起征点)的调整,在过去几个月中,产生了多种传闻,有认为2500元,也有认为是3000元。今年两会期间,更有多位两会代表呼吁将起征点调为5000元。
历次个税起征点调整
1980年9月10日:《个人所得税法》获得通过,确定起征点为800元,但当时的纳税对象主要以在华外国人为主;1986年9月:国务院发布《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对本国公民的个人收入统一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起征点400元;1993年10月31日:起征点800元;2005年10月27日:起征点提高到1600元;2007年12月23日:起征点调整到2000元。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