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沈法轩 记者 言科)记者昨天获悉,继“番茄花园”案之后,江苏法院在软件著作权保护领域又出重拳。今年28岁的韦盛宝在自己的网站提供商业软件和图书的下载,一年多时间,获利10万余元。昆山市人民法院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韦盛宝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2009年,广西人韦盛宝开设了一个网站,非法复制了1300种商业工具软件和590种图书挂在了网上供人下载。韦盛宝为网站下载设置了两种模式:一是包月、包年下载,付了包年费后就可以无限量下载,第二种模式的用户被称为普通会员,付40元就可以买400点的“点数”。去年12月,韦盛宝被昆山警方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