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网友“锦绣前城”:反映一个问题。规划中的海安金石·蓝郡项目,最西边一排高层将西边邻居锦绣前城300多户业主们阳光、风路都挡住了。这么近的距离,符合规划吗? 据开发商南通金石置业公司相关人员称,金石·蓝郡小区中间要建别墅(叠加别墅),周围建高层,且布局呈U形。原来开发商拼命在小区内周围建高层,是为了中间建别墅。
根据《物权法》第八十四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请问金石置业,18层60米高的建筑物假如建成,阳光都没有了,怎么方便邻居业主的生活?
物权法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18层的建筑物有多高?60米吧!60米高建筑物,在上午的阳光下至少产生80米至100米的阴影!也就是说整个锦绣前程小区都在阴影里,至少靠近南北院墙的7栋楼,333户居民完全在金石·蓝郡18层高层的阴影里,其他400户居民,也不同程度受影响。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海安县人民政府:关于锦绣前城业主所反映的金石·蓝郡项目,我县住建、规划部门对其规划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海安金石·蓝郡项目是由海安金石置业有限公司受让开发,建设单位根据土地出让要求和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委托设计单位进行了方案设计。规划沿龙须路(与锦绣前城相邻)、海光西路、镇南路共布置14幢13~18层高层商住建筑,小区内部布置11幢4+1层多层住宅,沿长江路和镇南路配套部分商业,主入口沿镇南路布置,长江路设次入口。
按照《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4年版)3.1.8规定,高层住宅与多层住宅之间的山墙间距应不小于13m。锦绣前城东侧住宅与规划方案西侧住宅建筑之间两侧的距离为25.5米,符合现行相关规划设计规范。
我县住建、规划部门在金石·蓝郡规划方案审查中,考虑到该项目高层建筑对西侧已建居住建筑日照等方面的影响,要求业主单位认真进行日照分析,该项目对西侧小区住宅建筑的日照影响满足大寒日三小时日照要求(有效日照时间带(h)为8:00—16:00),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金石·蓝郡项目规划方案设计建筑均为高层和多层住宅,其方案内部规划为4+1多层住宅,并没有规划别墅房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