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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要工资动怒 砸伤他人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21日02:59  现代快报

  一名建筑工,由于工地拖欠工资,于是上门讨要,没想到工资没要成,却一时冲动砸伤了人,结果自己进了班房。近日,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花宏伟有期徒刑11个月。

  贵州青年花宏伟是园区某建筑工地的建筑工人,由于工地拖欠工资,花宏伟就跟着20多名工友一起上门讨要。一群人来到工地项目部,正好看见项目部经理王华,当即将其团团围住,要其给个说法。工地上的两名安全员赵楷和冯玉杰见状,赶忙上前维持秩序。没过多久,工人们就对王经理含糊其词的态度不耐烦起来,有几个脾气急的工人甚至已经开始推推搡搡。赵楷和冯玉杰赶忙上前阻拦,可不阻拦还好,他们一拦,反而把工人们惹急了,顿时现场一片混乱。这时王经理想趁机脱身,花宏伟等人见状便上前拦截。赵楷见势不妙,就上前拉住花宏伟,两人随即揪扯在一起。扭打之际,花宏伟顺手抄起地上一块板砖,向赵楷头上砸去,将赵楷砸倒在地,鲜血直流。经鉴定,赵楷头部被砸伤,致头部左侧枕部凹陷性骨折,已构成人体轻伤。

  法官提醒,本案被告人原本是讨要工资的受害者,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他完全可以通过正当的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可却因为一时冲动,反遭受了牢狱之苦。希望一些务工者能从中警醒,学会以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文中人名均系化名)何洁 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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