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韩争强通讯员 王随和 潘晓燕
东方今报许昌讯 肇事逃逸后,又跑到交警队打探消息,结果被识破而落入法网。4月19日,许昌县人民法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4年。
今年38岁的朱某,是许昌县将官池镇农民。2010年10月23日19时许,朱某无证驾驶无号牌联合收割机沿许昌将(官池镇)张(潘镇)公路自西向东行驶时,撞住陈某驾驶的摩托车,致使陈某、摩托车乘坐人孙女士摔倒。朱某驾车逃逸。
次日10时许,朱某到许昌县交警队事故科“反映情况”,称前一天见到了一起交通事故。民警称,被撞的男的已死亡,女的处于昏迷状态。随后,民警根据孙女士回忆,控制住了朱某,朱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同时供称他来交警队名义上是反映情况的,其实是探听消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