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新闻网讯(记者 张曦尧)“各学校、幼儿园需配备物防器材,门禁、视频监控、报警等设施设备必须覆盖整个校区;幼儿园及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时,校门口必须有校领导及教师接送……”4月20日,辽宁省教育厅下发了《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预警通知》。《通知》根据当前易发、多发的学校安全事故的规律和特点,对学校安全维稳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各学校、幼儿园以预防为主,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按照《通知》要求,全省各学校、幼儿园将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检修和补充消防设施和器材,对所有接送师生的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进一步核查校车档案和驾驶员、随车管理人员资质;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定有序,严防安全稳定事件发生。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