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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占门前车位 每个罚2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21日10:55  辽一网-华商晨报

  

私占门前车位每个罚200元

  4月19日起沈阳警方开展“清阻还位”专项整治 初期先劝阻

  警方拆除新世界商务大厦楼下的违规铁桩 ■本报记者 夏铭阳 摄

  晨报讯(记者 卢宏亮)临街单位门前的停车位,如果再用安地锁、摆地锥等手段占据,责任人将很可能为每个被占停车位付出200元罚款。

  为了缓解日益加剧的“停车难”问题,沈阳警方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清阻还位”专项整治行动。

  4月19日行动首日,警方共计收缴309个占据泊位的地锥,清理出182个被占泊位。

  昨日下午,记者在沈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缓解“停车难”问题,仅去年下半年,由沈阳市政府出资在不影响动态交通的情况下,在市区各处共计规划和施划出20余万个停车泊位。同时,警方发出致沿街单位和广大市民的一封信,要求对门前停车泊位不安装地锁,对外开放。

  然而,警方在走访中发现,面对这些公用停车泊位,一些单位和商家为图自己方便,在门前的道路停车泊位上私自安装地锁、地锥、地桩或设置座椅等障碍物,个别单位甚至还堂而皇之地在泊位上标出“××专用停车位”等字样。

  因这部分临街单位和商家将泊位占为己有,拒绝其他车辆停放,严重影响了道路停车泊位的正常使用。为此,沈阳市公安局根据沈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硬环境建设的要求,决定从4月19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展开“清阻还位”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伊始,警方将对私设地锁、地锥、地桩或其他障碍影响道路停车泊位使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劝阻,限期自觉拆除。

  对逾期未拆除的地锁等占据泊位设施,警方将实施强制拆除收缴(地锁等设施被送交到当地派出所,相关责任人要到派出所作出书面保证后才可取回),并依据《沈阳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按照泊位数量,对责任人处以每个泊位200元罚款。

  典型个案

  立142根铁桩占停车位

  昨日15时许,记者随同警方来到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

  立在新世界商务大厦楼下的铁桩颇为“壮观”:一根根黑、黄相间的铁桩用螺丝固定在地,每隔1米多一个,“一字”排出近百米。“我们数了一下,共计142根,里面近百个公共停车泊位全都被圈了起来。”民警说。

  警方当即责令大厦业主立刻拆除违规铁桩。15时30分,两名工人带着工具,从消防通道开始将铁桩挨个清除。

  本报记者 卢宏亮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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