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不支持Flash

燃气企业无证不予登记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21日11:13  生活新报

  生活新报 记者 闵楠 通讯员 施静明 孙凌杰

  记者昨日获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省工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经营企业经营许可管理的通知》,将从近日起在全省燃气经营市场中重点检查企业的经营许可管理证,燃气经营企业在申请设立登记变更时,如若没有提交有效的《云南省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工商部门将不予登记。

  同时,工商部门要将燃气经营企业的市场主体信息提供给住建部门,两部门将定期组织开展燃气经营企业的联合专项检查。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