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付某从昆明承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包了金实小区占道停车收费权。2009年,双方合同因警方的一次打击“黑保安”行动而终止。几个月前,付某再次出现在物业公司大门口,称自己的公司倒闭是因为物业公司终止合同,要讨要180万“损失”。
承实物业与付某的合作始于2003年,双方签订了《金实小区停车场及占道停车收费承包协议书》。合作了5年后,因为合作主体问题,付某成立了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双方合作主体变成了公司对公司的合作模式,并补签了继续合作协议至2011年。2009年3月,金辰派出所开展了一场打击“黑保安”的行动,承实物业随后接到了金辰派出所的通知书,要求承实物业与付某的公司终止合同,因该公司不具备从事保安服务的资质,《承包协议》无效。
承实物业与付某的公司终止了合作,双方理应各自再寻合作单位。但当承实物业新聘的具有保安资质的公司进入小区时却发现,付某的公司在合同终止后还继续向住户收取了总计10多万元的停车费,新进保安公司收不到费,交了费的住户也随后向公安局报了案,这些“不知去向”的停车费给双方合作的结尾画了一个省略号。一方面,承实物业通过公安机关向付某追讨被违约收走的停车费;另一方面,付某也找到承实物业,以双方合作期间金秋路餐饮商铺未收到费用、外来车辆进入庭院无法收费、查“黑保安”导致公司倒闭三件事为由,向承实物业索赔180万元。
付某说
五年损失近百万
“我最不服气的就是,当初让我办公司的时候,为什么不提醒我办一家具有保安资质的公司,或者在查‘黑保安’期间给我一段时间进行整顿。”付某说,除了“黑保安”直接导致公司倒闭造成巨大的损失外,在与承实物业合作期间,占道停车服务上他也损失了近百万元。从2003年与承实物业签订合同开始,餐饮比较集中的金秋路自己始终没有收到费用,尤其天香仁和附近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此外,到金秋路等街道餐饮店吃饭的车辆,有时候也会因为进入小区庭院而收不到费。5年里这两块的损失估计已达到了上百万。最后“说我是‘黑保安’,还有哪家公司敢来与我合作?这就等于一下把我打死了。”
物管答
合同终止是不可抗力
“终止合同是公安机关的要求,是不可抗力,我们双方都不应承担什么责任。”承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尹家凯认为,如果说合同有问题,付某应该在合同期内提出,双方协商完善,不应事隔两年再来“扯”。既然合同里写明将金秋路的占道停车服务承包给付某,那理应由他来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合同里并没有规定如果收不到费物管公司需为此承担责任。”此外,小区住户的车都办有停车卡,保安见不到卡是不可能随便放车进入的。“说名誉损失,我们公司也有。”尹家凯说,付某在未与公司续签合同的情况下,又向住户收取停车费,很多小区住户便找到物管公司“要说法”。目前,辖区派出所正在对此事进行调解。
生活新报 实习记者 李俊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