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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他“借”过车的 拨5813959报案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21日11:41  生活新报

  生活新报 记者 唐娜

  对用电动自行车非法拉客的人员热情寒暄、主动留电话,41岁的赵某取得对方信任后,开始骗车。落网后,五华警方调查掌握到赵某在今年3—4月期间就涉及达10起诈骗案件。昨日上午,赵某前往作案现场进行指认。

  近期,有受害人向五华公安分局月牙塘派出所报案,自称用于拉客的电动自行车被一名玉溪男子骗走。接报后,民警经过多方走访调查得知,电动自行车非法拉客人员成为嫌疑人作案首选目标。4月12日上午,嫌疑人赵某被警方抓获。

  在搭车途中,赵某吹嘘自己是一名在昆做工程的老板,需要固定的司机每日接送,然后留下电话号码,并于次日主动联系对方。在“办完事”返回上车地点后,赵某会要求对方再去某地接自己的朋友。“反正你不认识他,还是借车给我自己去吧,免得你白跑一趟。”赵某的建议看似为对方着想,实际上车一旦借出便有去无回。凭借这一“损招”,赵某在一个月时间内连续作案10起。

  由于赵某作案时的活动范围主要集中在北辰小区、荷塘月色小区和金星立交桥一带,警方呼吁在上述区域遭到类似手段诈骗的受害人尽快到月牙塘派出所或拨打电话0871—5813959报案。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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