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
时值年关,但是住在梅陇镇的都市宜家苑小区的居民,特别是靠近步行街的居民没有丝毫喜悦。对于小区步行街以及锦梅路的乱象,居民感到痛心疾首,也对反映情况近一年来乱象没有丝毫本质变化感到愤慨,连世博会这个契机都未能改变居住环境的混乱,作为公职人员和小区业主的我,深感痛心。
1.步行街的脏乱差撇开管理方和责任方的界定问题不论,哪怕这些租户的经营用房是个人产权房,但是作为经营者,必须要合法合规经营,经营范围内的事情我们业主也无权干涉,但是现在是很明显的非法违规的超范围经营。孙潮书记倡导闵行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依规执行,根据《物权法》,宜车缘严重占用小区公用面积经营,污水、噪音、破坏小区步行街道路、私拉电线等行为业主反映多次依然没有得到任何纠正,每到周末就是几十辆车占满步行街路口,进出车辆乱鸣现象严重,洗车车辆停满锦梅路虹梅南路路口,经常造成严重堵塞,从未见过交警来贴罚单,不知为何。宜车缘一直无法就其占道经营、污水横流、噪音扰民进行根本性的经营治理,不知闵行的水务、环保、城管部门都在干什么,你们并不是无法可依、无法对其进行治理,这种连《青年报》、东方网记者都认为严重扰民的问题,为何无法得到纠正。隔壁的老北京涮锅坊无证经营,把明火炉放在占道位置,烧烤油烟直接进入居民家中,我就不理解为何没法对其进行取缔,停业整顿。步行街和居民楼毗邻,经营住房本不是作饭店、住家使用,所以油烟管道、卫生设备没有设计,商铺业主却都是住家经营,于是私自排油烟管道、煤气灶烧菜、当街洗澡洗头、生活污水乱倒,让居民苦不堪言,北面已经朝锦梅路,东面还要承受这样一条严重影响居住环境的步行街,苦不堪言。另外步行街始终处于无人管理的局面,到底谁管,物业不管谁管,从来没有人告诉居民,这样只有让步行街更加混乱。
2、步行街的乱象已经达到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局面,我们希望得到区镇两级政府的明确答复,所谓的“步行街业态调整”有没有时间表,有没有初步计划,需要小区居民配合什么,需要业委会做些什么。至少让我们有个盼头。如果责任都是物业造成的,物业不管,我们如何惩治他。小区业主明确提出,如果步行街商铺业主不针对扰民侵犯居民相邻权的事实作出整改,将争取更大范围和力度的权利主张。
3、明年虹梅南路高架将开始建设,根据已公布的方案,锦梅路将设计闸道口,锦梅路路口将紧邻高架,从上海目前高架建设的情况来看,事实上肯定对于沿路居民有或多或少的影响,都市宜家苑东面的居民又紧邻虹梅南路又靠近步行街,如今旧账未算,又要添新伤。如果这些矛盾冲突点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势必引起小区业主的利益诉求和反弹。小区业主希望区镇两级政府能够未雨绸缪,对这些混乱局面作出准确判断和迅速行动。梅陇镇区域内不光要管好南方商城商圈,虹梅南路沿路的小区聚集区,这块被媒体称为“被遗忘的角落”也需要认真的管理和合理规划。森安苑区域得到市领导的重视,环境改善得非常好,但是作为森安苑外围的区域,也应该针对矛盾点进行合理解决。
小区业主并非无理取闹,还是希望得到一份平静,获得一个良性有序的生活环境,这些急需拨乱反正,从根本上扭转脏乱差的局面。
回复:
自2010年7月21日以来,你多次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反映的居住小区都市宜家居住区配套所属商业区周边环境差、噪音、物业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的信件相关部门转发我办已收悉,我办现将工作情况向你答复如下:
一、你居住的都市宜家小区商业区(步行街)。该区域是小区商业配套用房,房屋产权由若干个业主购置。目前业态多有业主自行选择经营,该区域的日常管理责任在该小区的物业公司。
二、我办协调相关部门所做的工作。
1、进行实地勘查,明确责任主体。接到信件后,我镇领导及“大联动”管理办公室多次协调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召开专题协调会。同时根据该区域结构向规划部门进行性质确定,明确管理责任单位。
2、进行多方协调,明确整治责任。通过调查核实,该区域为小区配套设施,管理主要责任方为小区物业,为此,专门组织了小区居委、小区物业进行专题会议,督促、协助物业管理公司落实整改措施,并三次上门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同时,多次组织工商、食监、卫监、房办、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协调会议,讨论整治方案,落实责任单位。
3、组织联合执法,整治突出问题。根据该区域脏、乱、差、噪音等实际突出问题,镇“大联动”管理办公室牵头分别于2010年9月2日、9月8日组织工商、食监、卫监、房办、城管、物业等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对突出问题开展了整治行动。并达到了一定的效果,并责成小区物业加强日常管理,从根本上解决该区域内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
4、商榷调整业态结构,落实长效管理。为确实有效解决该区域的扰民情况,镇房管办会同小区居委、物业对该区域的业主进行全面摸底掌握情况,着力从根本抓起,商榷业态调整,加强日常管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关于近期又反映的无证经营、噪音扰民及物业管理等问题。
1、关于对小区商业区上三家无证经营饭店进行停业整顿,如果整顿不通过,要求食药监进行取缔的问题:无证经营饭店的房屋所有权归私人业主,管理责任在小区物业,无证经营属于工商管辖,食品安全等属食监、卫监等部门管辖,我办已将你反映的情况再次敦促工商、食监、卫监、物业等部门上门开展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关于对于小区商业区上出现洗车业等噪音极大、污染极重的业态予以杜绝的问题:该问题属于环保部门管辖,我办与环保部门进行协调,进行现场环保测试后根据结果由环保部门拿出处理方案。
3、关于物业不管的情况下,明确小区配套商业区的管理责任的问题:该问题属于房管办对物业的业务指导范围,我办将继续与房管办协调,请房管办拿出处置方案。
4、关于小区商业区的南北两端予以错时封闭,杜绝机动车辆驶入,晚十点后封闭的问题:该问题属于物业管辖范围,请你直接向你小区的业委会递交改造方案,经业委会讨论方案后,落实物业进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