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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某因向50名商户强收“罚款”被带至朝阳法院受审摄/记者 曹博远
保安变“恶霸”强收“罚款”12万
以禁止商户经营、封摊相要挟 50名商户受害
本报讯(记者付中实习生王晓飞)今天上午,朝阳区东苇路综合市场保安队长臧某,因涉嫌指使他人,以强行停止商户经营、封摊相要挟,向50名商户收取“罚款”12万余元,涉嫌敲诈勒索罪,在朝阳法院受审。
据检方指控,2009年2月至2010年4月,臧某在北京东苇路综合市场担任保安队长,利用其保安队长的身份,指使21岁的保安员杨某等人以封摊为由相要挟,向市场内多名商户索要“罚款”,并将所收部分赃款转交该市场股东胡某签收。
其中,仅2009年一年,臧某就强行向42位商户收取“罚款”11万余元,另外还有中华烟、鱼缸等物;2010年,他还强行向8位商户收取“罚款”1.4万余元。
“12万元,我没私拿1分,全部上交给市场股东了。”法庭上臧某激动地辩称,向商户收“罚款”,是因他们违反了市场管理规定。
据了解,臧某每次对市场商户的罚款金额都在数千元,远超出市场规定的罚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