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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致歉 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21日12:56  新闻晚报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

  近日,有网友在发帖时指出:2009年 3月 9日12时14分左右,河北省邢台市第八中学一初三学生放学后,在该市育才路和中兴西大街交叉口,“被正在闯红灯前进的车主为邢台县 政 府 的 冀E00099中型客车撞倒,当场被撞飞十余米”。网帖还指出,肇事的中型客车所在车队有警车开道。事故发生时,时任邢台县代县长的顾鹏图就坐在肇事车内。日前,记者赶赴邢台进行了调查。

  肇事客车有警车开道

  位于中兴西大街和育才路交叉口东南角的监控录像记录下了事故的全过程。

  记者注意到,这段标有2009年3月9日的录像显示,12时13分49秒,路口等绿灯、沿育才路由南向北的人流开始移动。 12时13分57秒,有一名交警出现,指挥该路口沿育才路由北向南移动的人流,为一队沿中兴西大街从西向东行驶的车队让行。

  被撞者李小林(化名)的母亲周蕊柳告诉记者,经他们事后了解,闯红灯的警车是邢台市交警支队的6号开道车。 “紧随警车之后,是3辆中型客车组成的车队。 ”

  录像显示,12时14分12秒,两辆打着双闪的中型客车通过后,骑自行车由南向北行驶的李小林试图在第2辆中型客车后穿过路口,却被疾驶而来的第3辆中型客车撞倒,飞出监控录像镜头之外。

  受害人记不起事发情景

  录像显示,12时16分16秒,拉着李小林的出租车离开事发地。 12时16分32秒,出事机动车上走下一名披着外套的人,在五六个人的簇拥下离开现场。周蕊柳告诉记者,经她找人辨认,这名披着外套的人正是时任邢台县代县长,如今为邢台县县长的顾鹏图。

  在邢台市相关机构2009年9月17日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中,认定李小林反应迟钝、记忆力差、对光反应迟钝、语言不流利、中度失写等,并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4.5.1.a项评定为“伤残五级”。李小林至今仍记不起事发当天所发生的一切。

  县长确实在出事车上

  4月19日,邢台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马喜林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他告诉记者,当时视察团考察完邢台市西部山区水利设施后,返回市里“去吃饭”。但他证实,时任代县长的顾鹏图确实在出事车辆上。

  对于网帖指出的县长一直没下车、“太冷漠”的说法,马喜林告诉记者,由于司机在第一时间下车抢救李小林,没在车上,导致中型客车车门打不开,县长无法下车。但记者在监控录像里发现,车门并没有如马喜林解释的那样打不开。车门在12时15分时已被打开,下来了两名工作人员,还帮助指挥交通。直到载着李小林的出租车离开现场后,两名工作人员于12时16分20秒返回车门处,在简单交流后,顾鹏图在12时16分29秒下了车。

  回应 邢台县长就撞残少年事件致歉

  20日,邢台县县长顾鹏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事发后,他没能及时下车救治伤者,的确不合适,“我向孩子本人道歉”。

  顾鹏图告诉记者,当天他正在参加邢台市统一安排的一个公务活动。事发时,他的确在三号车上。

  他告诉记者,事发后,司机在第一时间下车查看伤者,车上的领导包括他本人,委托邢台县政府办公室和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前往医院帮助救治,包括找医生、付费用。

  他同时承认,尽管如此,没有下车救治并陪伤者到医院去,“也不对”。

  而对于相关赔付费用,“由于一开始,孩子父母提的要求有点过高”,双方一直在协调。 “邢台县曾请交警队帮助协调,没有协调下来;河北省信访局说可以通过律师来协调,也没有协调下来。 ”顾鹏图介绍说,邢台县一直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这样就使问题的解决有了依据。顾鹏图告诉记者,他通过肇事司机多次表示要去家里看望伤者,但“家长谢绝了”。他说,他本人对此可以理解,“一定是担心孩子在精神和情绪上受刺激”。

  对于相关费用的最终解决,顾鹏图说,在请法院依法协调和裁决的前提下,将最大限度对伤者予以照顾,“尽快处理,以此来安慰孩子和家属”。

  “应从这件事上吸取什么教训?”面对记者的提问,顾鹏图表示,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面对当时的情况,不应该只停留在口头上的协调指挥,而是要及时参与到救治当中。 “当然。以后也不会再发生这样的事了。 ”他补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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