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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建委:注册建造师不得受聘多个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21日15:35  新京报

  本网快讯(记者马力)注册建造师不得受聘多个企业并职业、不得同时担任多个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负责人。北京市住建委今天上午公布了《北京市注册建造师管理办法》,多措并举遏制“挂名”建造师。该《办法》将于下月1日起执行,这也是全国第一个全面规范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的地方性规范文件。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据办法,除个别情形外,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也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受聘并执业;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在施工期前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一个工程项目的业绩只能计算一次,且应当归完成该项目工程量50%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的任何人员不得代替其签字盖章。一系列新规范将对挂靠、出借注册证书等人证分离现象起到有效的遏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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