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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截至09年底共免除受援国债务200多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21日15:38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4月21日电(记者朱立毅、刘铮)国务院新闻办21日发表的《中国的对外援助》白皮书指出,截至2009年底,中国与50个国家签署免债议定书,免除到期债务金额200多亿元人民币。

  白皮书说,债务减免是指中国免除部分发展中国家对华到期政府债务。对于受援国对华政府债务,中国政府从不施加还款压力。在受援国偿还到期无息贷款遇到困难时,中国政府一向采取灵活的处理方式,通过双边协商延长还款期限。

  为进一步减轻经济困难国家的债务负担,中国政府在2000年中非合作论坛第一届部长级会议、2005年联合国发展筹资高级别会议、2006年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2008年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高级别会议、2009年中非合作论坛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和2010年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高级别会议上,先后6次宣布免除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重债穷国和最不发达国家对华到期无息贷款债务。

  白皮书指出,截至2009年底,中国与非洲、亚洲、拉丁美洲、加勒比和大洋洲50个国家签署免债议定书,免除到期债务380笔,金额达255.8亿元人民币。

(编辑:SN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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