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温州网•原创报道】在过去一年时间,温州受理动漫产品侵权案件108起。动漫产品侵权成了知识产权侵权的重点。4月21日,温州中院向社会发布知识产权警示:超市、批发市场、小商小贩已成动漫产品打假重点,销售带有卡通形象的商品要慎防陷入知识产权纠纷。
日前,温州诚宏百货有限公司开办的大型超市“好又多”在销售一个CD包时,因包上的“喜羊羊”卡通形象系未经授权使用,被上海天络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法院认为,诚宏公司对超市专柜供货商所进商品负有合理审查义务,在超市所售商品侵权时,应承担法律责任。尽管CD包售价仅15元,但法院综合考虑“喜羊羊”卡通形象的知名度、好又多超市的经营规模等,最终判决诚宏公司赔偿1万元。
温州中院透露,近期因动漫产品“打假”引起的侵权案件大幅上升,且“打假”的对象集中在超市、批发市场和小商小贩。从2010年9月14日至今年4月19日,温州中院共受理有关动漫产品侵权的民事案件108件,占同期中院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总数的50%。涉案的侵权商品多为童装、玩具、文具等日常消费品,侵权的类型中,以侵犯卡通形象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为主,占69件,侵犯卡通形象的著作权有36件,而侵犯商标权的也有4件。
温州中院民三庭负责人介绍,目前大公司动漫产品“打假”的目标已从生产领域转移到流通领域,这108件案件的被告均为温州各县市区的商品经售商,包括大型商场、超市、个体工商户等,没有涉及生产厂家的。虽然根据商标法、专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商品,并能提供商品合法来源的,只需承担停止侵权即停止销售的法律责任,而不需承担赔偿损失的后果。但我市的广大经销商在诉讼中都没有提供有效的产品来源凭证,最终成为了侵权商品的“买单者”,不仅被法院判令停止被控商品的销售,而且普遍被判支付上万的赔偿款。
温州中院提醒经营超市或商品批发零售的市民,目前动漫衍生产品已几乎涵盖了玩具、食品、服装、文体用品、出版、家居等大部分消费领域。在经销带有卡通形象的这些商品时,要特别注意审查商品的合法性,不要贪图小利购买、销售侵权商品。同时,日常经营中要注意索要发票等产品来源凭证,把好进货渠道,确保出现权利争议时能提供商品合法来源,避免为经销侵权动漫产品交上不必要的“巨额学费”。(通讯员:钟轩记者:应忠彭)
延伸阅读:“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温州活动多。以下为部分活动:
召开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
时间:2011年4月25日(星期一)下午2时30分
地点:本院办公区一楼老干部活动室
内容:介绍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听取相关人士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邀请公民旁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庭审
时间:2011年4月26日(星期二)上午9时
地点:中院三楼第十审判庭
内容:审理原告浙江三丰水产食品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捷禾水产食品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
市民旁听知识产权案件庭审,携身份证经安检和登记后提前10分钟进入法庭旁听,旁听席满座及开庭后谢绝入内。
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
时间:2011年4月29日(星期五)上午9时至11时
地点:中级法院审判大楼
内容:邀请高校师生参观本院立案流程、审判设施及文化建设,介绍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情况。
知识产权审判法官与网民对话
时间:2011年4月29日(星期五)下午3时
地点:温州网
内容:郑国栋法官做客温州网与网民互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