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给市民“支招”,避开价格陷阱
南方日报讯 (记者/胡良光 通讯员/叶华新 何健强)“最后一天降价”——— 商家天天都挂出这样的海报促销商品是合法还是违法?最近,广州市出现个别商家借着“结业清货”、“清仓打折”等名义吸引消费者,销售的甚至是质次价高的劣质假冒商品。昨日,广州市工商局表示,这属于涉嫌欺诈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已组织辖区工商执法人员进行了检查,依法扣押了一批涉嫌侵犯商标的侵权商品。
今年3月以来,广州市工商部门接到了市民的多宗投诉,反映有经营者在“停业、歇业”前清仓降价促销。这类商家销售声称的“低价打拆”商品其实是质次价高的劣质假冒商品。
昨日,市工商局消保处有关负责人指出,经营者如果打着虚假“停业、歇业”降价的幌子,销售质次价高、假冒伪劣商品,或者采取虚假降价促销商品,都是属于涉嫌欺诈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对这类扰乱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情况,相关部门可以依照消费者保护和价格等相关法规进行监管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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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种价格陷阱
1.货架上低价标示而结账时高价埋单;
2.将降价时间用易忽略的小字标示;
3.长期打折促销诱导广大消费者购买;
4.提高价格后再打折,进行虚假降价;
5.将厂家的建议零售价作为原价;
6.将地区或总部售价作为原价;
7.一种商品同一时间出现两种原价。
如最常见的价格陷阱是将一套实际价格仅1000元的物品,经营者却虚构为5000元,然后标价2000元,以“跳楼价”、“处理价”、“最低价”、“血本无归”等煽动性语言诱骗他人购买;经营者虚构转业、停业、结业等,谎称削价处理商品,天天是“最后一天营业”等。
3招破解办法
1.不要轻信对方的宣传,应在冷静、全面考虑之后再采取行动,切忌被对方价格上的优惠所迷惑。
2.不要轻易改变自己确定的购买目标、计划和具体步骤,要相信自己的判断力,排除外界环境的干扰,该讨价还价就讨价还价,该反击就果断反击,绝不手软。
3.不要在时间上受对方所提期限的约束而匆忙地作出决定。一般而言,买方在消费中能够抵御卖方各种招数,坚持得越久,最终得到的实惠和好处也就越多。相反,如果买方招架不住卖方的各种手法和招术,急于订购其商品,必然给自己带来很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