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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沪籍儿童入学需提供居住证 社区中心可办理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22日14:45  东方网

  图片说明:上海市教委副主任尹后庆做客“民生访谈”栏目(点击查看东方网独家组图)

  东方网记者刘轶琳、刘歆、毛丽君4月22日报道: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上学问题近年来备受关注,在今天上午举行的“民生访谈”栏目中,上海市教育局副主任尹后庆表示,接受义务教育不提倡择校,为了更好地为流动人口提供服务,非沪籍儿童入学时需要提供居住证。

  家长在某地居住或者工作,当地要为其子女提供义务教育服务,这是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家长实现义务教育的权利是有范围的,这个范围就是他的居住地。尹后庆表示,家长应该让孩子在其居住地的义务教育学校里接受义务教育,不提倡择校,“政府提供的义务教育的学校都是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包括师资、设备等。”

  非沪籍儿童在上海入学需要提供居住证?对于这个问题,尹后庆表示,目前上海正在推进实有人口管理和服务的工作,如果人口不断流动,公共服务的资源安排就会有盲目性。政府的公共服务覆盖面现在已经从户籍人口扩大到所有的常住人口,但如果常住人口居住没有进行登记,将会给公共服务带来一定的问题。

  尹后庆明确表示,目前,所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时,父母应该提供有效的居住证件,这是为了有利于政府部门掌握人口居住的总量,掌握该地区人口的年龄分布,更有利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除了父母亲本人的居住登记证件或者务工证明,还要提供孩子的居住证,同住子女或随迁子女可以安排入学。这样做并不是为难大家,目前社区服务中心可以很容易办理临时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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