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李庄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案22日在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理结束,法院合议庭经评议后准许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
此案开庭后,公诉人称,19日、20日两天的庭审中,辩护方当庭举示的新证据,与公诉方所举示的证据存在矛盾,导致认定李庄犯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证据存在疑点。因此,公诉方决定申请撤回起诉。
法庭经休庭对公诉方提交的书面撤诉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在判决宣告前申请撤回起诉的理由成立,准许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
随后,法庭告知了李庄对该裁定的上诉权利。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