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卫生部昨日印发实施《卫生部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预案》(下文简称“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同时还要设立突发中毒事件专家组。
应急预案明确,根据突发中毒事件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等因素,将突发中毒事件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突发中毒事件四级。
应急预案明确,县级及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开展毒物及突发中毒事件对公众健康危害的风险评估,为政府相关部门开展中毒预警和制定防控对策提供参考。发生突发中毒事件或发现可能造成突发中毒事件的因素后,根据有毒物质种类、数量、状态、波及范围、接触人群以及人群中毒症状等,及时开展动态评估,提出预防和控制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