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想维权就要尽量保留证据
新快报讯 记者 邢冉冉 通讯员 李琼 报道 作为新生事物,团购目前也成了投诉热点。新快报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下称市消委会)今年1月以来共接到有关团购案件共453宗,其中投诉案件有245宗。
今年2月,市民杨小姐在某团购网购买了一间美发店88元的电发服务,该项服务包括使用多个名牌染发产品并加送焗油两次。但杨小姐如期到该店消费时发现,该店不仅使用其他牌子的染发产品,且焗油需每次收费20元。
无独有偶,团购了52元烤肉的蔡小姐经历也非常不愉快:当蔡小姐到该店消费时,对方却以原料涨价拒绝执行该价格。无奈之下蔡小姐唯有提出退费,但该费用却迟迟无法退回。后来经市消委会调解后,蔡小姐才拿回52元。
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尽量选择品牌和口碑都好的知名团购网站购买商品或服务。此外,在参加团购前先做好市场调查,了解该类商品的价格、品牌及性能,若价格和商场的同类商品相差太悬殊,就要多留个心眼。为了提高维权的成功率,广大消费者要注意索要发票、保存聊天记录、短信留言等订货证据,在发生纠纷时以此提出维权的有力证据。而一旦发现所买商品为假冒伪劣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一旦查实,按国家规定网店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