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秋实)当天立案受理、当天审理、当庭宣判,昨天上午,两家存在合同纠纷的公司经历了本市审理速度最快的一起官司。这是本市启动“小额速裁”试点以后,审结的首起案件。今后争议标的在5万元以下的简单纠纷,都可申请使用这一程序。
在这起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件中,北京一家物业管理中心在1999年与一家染织集团公司装饰布厂签订《供暖协议书》,约定由其为装饰布厂职工任女士的房屋供暖。但装饰布厂未能支付该户数年的供暖费9600元。2008年11月,装饰布厂实施资产重组,装饰布厂的债权债务由纺织公司承担。供暖单位将纺织公司起诉,要求其支付任女士所欠的供暖费。
丰台法院立案审查后,认为此案符合适用小额速裁的条件。经法官询问,双方均自愿选择小额速裁程序审理,并签订了相关告知书。昨天,法院当即开庭审理此案,当庭宣判。双方均表示不上诉,并表示这种程序快捷、方便。
据悉,按照最高法的部署,本市高院昨天正式在部分基层法院开展小额速裁试点工作,丰台法院是试点之一。只要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均同意适用,案件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争议标的不足5万元的案件,都可适用这一方式,诉讼费用可减半。审限最多只有1个月,不得延长;一审即为终审,不得上诉;如当事人对裁判结果不服,可提出异议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