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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先生问:我妻子张某是岳父母唯一的女儿。1995年张某因病去世,我带着孩子仍与老人们生活在一起,直至他们离世。有人说女婿是外人,无权继承岳父母的遗产。请问,他们的说法正确吗?
雄志律师事务所王永艳律师答:《继承法》规定: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依毛先生所述,其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岳父母的遗产,他人不得干涉。
本报记者唐琼 李岩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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