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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索服务费时效为两年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21日04:15  京华时报

  李先生问:此前,我所住小区的物业一直没收暖气费。现在他们突然要我交五年的暖气费,并称若拒缴将起诉我。请问,我该怎么办?

  雄志律师事务所刘瑞恩律师答:《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的意见(试行)》审理追索物业服务费案件,应依照现行法律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但在适用诉讼时效时不宜过苛,物业管理企业明显怠于行使权利的除外。此事可适用普通诉讼时效为两年。也就是说,李先生需缴纳催缴日之前最近两年的暖气费,其它部分自愿交。若遇起诉,李先生可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本报记者唐琼 李岩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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