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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问:我与丈夫于2010年8月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将位于朝阳区某小区的一套房屋归我所有。现前夫反悔,要求平分该套房屋,并起诉到法院。法院能够支持我前夫的主张吗?
雄志律师事务所康海涛律师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李女士与前夫的离婚协议没有欺诈胁迫情形,其前夫的主张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这套房屋的所有权仍属于李女士。
本报记者唐琼 李岩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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