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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记者20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综合“尼美舒利”口服制剂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国内外研究和监管情况以及专家意见,国家食药监局决定调整“尼美舒利”临床使用,禁止其用于12岁以下儿童。
“尼美舒利”是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1997年在我国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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