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晚,淮南警方组织民警设卡查酒驾,结果在一辆轿车内查出58公斤炸药。
当晚8时许,淮南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大通大队在该市洞山东路居仁村路段设卡检查时,一辆车号牌为皖D23×××的黑色桑塔纳轿车由西向东驶来,民警拦停该车,让驾车男子出示相关证件,但该男子仅拿出车辆行驶证,未能拿出驾驶证,且神色极其不自然。民警见该男子仍在包内翻找,为不妨碍后面来车检查,就让男子将车开到路边停靠。
这时,民警看到该车后轮被压瘪,分析后备厢内应该装有重物,便让驾驶员打开后备厢查看,但驾车男子称后备厢锁坏了打不开。民警注意到,轿车后备厢上落了一层灰,厢盖上有两只明显手印,应该是关厢盖时留下的。民警随后用车钥匙开了几下后备厢,但未能打开,便让人从轿车后排掀开挡板,从里面打开后备厢。民警借着手电筒光在后备厢内发现许多杂物,其中两只纸箱上印着“岩石乳化炸药”,从包装上看还未拆封。当民警把注意力从炸药移向驾车男子并准备将其控制住时,发现男子已仓惶逃走。
警方随后确认,该轿车内共有58公斤炸药。由于驾车男子逃走,炸药的来源与用途引起警方高度重视。当晚,淮南刑警、治安警立即介入调查此事。5月20日,就在警方根据轿车排查嫌疑人时,当地一所高校下属公司派人赶到淮南市公安局,称这些炸药是他们所有。据称,19日中午,他们按手续申购了几箱炸药送到工地上使用,这两箱炸药是未用完的,准备送回炸药库,结果半路上遇到警方检查。
淮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负责人介绍,按《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运输炸药要用专用车,驾驶人员要有运输危险品的从业资格证,这家公司属私自运输炸药,且驾车男子未能提供出驾驶证,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警方表示,将对此事进一步调查取证后,再依法作出相关处理。卢忠武
本报记者张安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