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日下午,黄山市歙县某茶厂的驾驶员柯某被取保候审后,后悔莫及。5月19日晚,柯某喝了白酒后驾驶面包车肇事后驾车逃逸。被警方抓获后,昨日中午的血液检测结果表明,柯某19日晚血液中酒精含量达每百毫升235毫克。他因此将成为歙县醉驾入刑第一人。
5月19日晚9时35分,歙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110报警指令,在歙县看守所附近路段,一辆白色面包车撞了停在路边的一辆轿车后逃逸,交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勘验调查。经查,该车系该县城东开发区某茶厂所有。 警方随后到该企业调查取证,经仔细查找,在该茶厂地下室找到嫌疑车辆。随后,该车驾驶员柯某迫于压力,向警方投案自首。
经查,柯某当晚下班后与一同事喝白酒至晚上九点多。他认为路面交警都下班了,就把车子开到县城购买日用品,因酒劲发作,车子撞上路边的小轿车。事故发生后,柯某心存侥幸,将车开回厂里。
警方连夜对柯某进行血液检测,昨日中午,警方确认柯某已构成醉酒驾驶。当天,警方对这起醉驾肇事案立案。汪维仁
本报记者吴永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