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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昨天对备受社会关注的北京 “英菲尼迪车祸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肇事司机陈家犯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66万余元。 2010年5月9日5时36分许, 陈家饮酒后超速驾车,造成被撞车主陈某及其6岁女儿死亡,陈某的妻子重伤,另有一位69岁老人因此事故受伤。 (以上均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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