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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飞人”闯高架受严惩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21日14:44  东方网

  东方网5月21日消息:据《新闻晚报》报道,不按规定悬挂号牌,轻便摩托借道高架,非但违法更是漠视生命、缺乏社会责任感。昨天,90后“摩托飞人”周某受到严惩,交警部门对其合并处罚400元、记9分,引发网友对“安全驾驶”的热议。

  5月15日11:40许,周某骑着没有号牌的轻便摩托车,从家里出门驶上逸仙高架,后经中环路转入南北高架。监控画面显示,周某在穿梭的车流中左冲右突,惊险异常。交警总队获悉后,在图像监控和科技手段的支撑下,于5月19日找到了“高架飞人”周某。经查,周某是90后,有C1、E驾照。

  周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解释称,地面道路红灯多,他觉得高架道路比较畅通,就把轻便摩托开上了高架。目前,警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和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对周某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以及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分别作出罚款200元、记3分和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决定。

  小周的轻狂行为也引发网民热议。有人评价:“如此行驶虽然省时,却置自己与他人的安危于不顾,此等‘只知有自己,不知有社会’的行为,不要说责任感,与文明二字也是相去甚远。”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本市交警对二轮摩托车(包括轻便摩托车、助动车)借道高架的违法行为一直很重视,并已形成常态长效的专项整治行动。近期一次行动中,警方共在高架上查获6辆违法二轮摩托车。目前,全市高架各匝道口配有24小时电子监测仪。警方表示,有决心、有能力坚决查处此类违法行为,并警告贪图便利,无视法规,无视自己和他人性命的交通违法者,勿存侥幸心理,骑行在危险的路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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