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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鹅城式收租”拷问廉租房资金难题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23日09:11  新安传媒网

  

“鹅城式收租”拷问廉租房资金难题

  近日,陕西省洋县房管局要求廉租房租户必须一次性交纳30年租金,方可入住廉租房,导致部分租户无力负担。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当地叫停了这一做法。(今日《新安晚报》A12版)

  一次性交纳30年租金,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电影《让子弹飞》中鹅城税收到90年以后的情节。洋县上演现实版的“鹅城式收租”,其不当之处是显而易见的。首先,一次性“买断”30年的使用权限,有悖于廉租房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其次,30年的租金不是个小数目,而廉租房的对象是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这对于他们而言无疑是一种苛求。

  事实上,不消社会舆论口诛笔伐,洋县政府自己也觉得理亏。洋县廉租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房管局副书记李志军向媒体承认,这样的做法的确欠妥,与国家有关廉租房的政策不符。在叫停该做法之余,更值得我们追问的是,既然觉得不妥,为何还要出此下策?

  一言以蔽之,资金短缺使然。廉租房资金难题并非洋县独有,根据住建部的测算,要实现廉租房对象的“全覆盖”,廉租房建设每年需资金500亿元。按照目前中西部地区廉租房的建设成本为1200元至2000元/平方米,中央补助为400元至500元/平方米,地方政府仍需自行配套大半资金。于是,就出现了令人尴尬的“双重悖论”:首先,中西部地区需要保障房数量更多,需要配套的资金更多,但他们自身的经济实力也更弱,让大多数是“吃饭财政”的地方政府更是负担不起;同时,在土地出让招标拍卖的今天,廉租房建设会减少土地出让金收入。

  大道不畅,小道必猖。迫于资金短缺力不从心的现实窘境,一些地方政府开始打擦边球,游走在法律和监管的边缘。

  反思和解决廉租房资金难题,比单纯批判“鹅城式收租”更有价值。除了强调地方政府的责任和能力外,更需要开动脑筋,通过模式、机制的创新实现资金开源。

  张遇哲/文 沈海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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