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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报讯(记者 汪玲)省招考委、省教育厅日前发出的《关于切实规范高等院校成人高等教育办学行为的通知》要求各地教育招生部门和各高校,不得以网络教育名义开展或变相开展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不得组织招收各级各类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在校学生(含全日制脱产学习的自考学生)兼读或套读网络高等学历教育。各种招生宣传活动,其内容必须与公布信息相符,不得模糊混淆成人高等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培训、须参加成人高考的学历教育与网络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班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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