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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车起火烧毁全部家当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13日02:00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齐先生找来搬家公司的货车搬家,不想车辆起火殃及车上货物,其全部家当烧毁。齐先生将搬家公司和车主告上法院。昨天记者获悉,在海淀法院山后法庭调解下,齐先生获赔3万元。

  齐先生称,今年春季他通过北京四通快捷搬家公司的网络广告信息,委托卿某为他提供搬家服务。不料搬家车辆途中起火,车内衣物、首饰、各种证书、几代家人的照片等物品均被烧毁。事发后,齐先生将卿某和搬家公司起诉到法院,索赔经济损失9.41万元。卿某是外来务工人员,他将自己购买的车挂靠到一家搬家公司名下。他表示自己经济困难,无力赔偿那么多钱,而搬家公司称,愿同卿某一起承担责任。法院查明,物品搬上车后,曾详列了一个清单,但仅有物品名称和数量,型号、牌子、购买时间等均未标注,原被告因此对损失无法达成协议。最后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卿某和搬家公司共同赔偿齐先生3万元。

  案件承办法官提醒市民,目前正值毕业季,很多毕业生要搬家找房子居住,一定要将物品列清单,标明价格数量等,并要求搬家公司签字。在搬家过程中要紧跟搬家车辆,记清楚搬家公司工作人员的名字和联系方式等,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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