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打井工李某因急需钱与女友结婚,竟然绑架了一名5岁男童,向其家人勒索10万元。昨天,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刑事裁定,李某因犯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现年21岁的李某曾因抢劫罪于2008年10月16日被判刑二年,缓刑二年。2010年,李某家中因盖楼房欠下了6万余元的债务,而此时李某谈了一个女友,急需一大笔钱结婚。
当年3月初,李某经人介绍,来到南通市通州区打工,他看到此地居民生活比较富裕,竟产生了绑架儿童勒索钱财的念头。3月12日下午,他盯上了5岁男童军军(化名)为绑架对象,以修太阳能为名进入军军家中,趁其家人不备抱走军军,并留下一封信向军军家人索要10万元钱。军军家人看到信后立即报警,同时和李某进行周旋。10小时之后,当地警方将李某抓获,军军被顺利解救。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为了勒索钱财,盗取幼童作为人质,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李某不服,向南通中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予以维持原判。
快报记者 何洁 通讯员 顾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