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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退休干部14年坚持宣传科普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13日05:24  东方今报

  

焦作退休干部14年坚持宣传科普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

  张法松高兴地为大家介绍自己创作的剧本

  □东方今报见习记者周欢欢刘佳鸣通讯员吴永红程艳/文图

  一位退休老干部,拒绝企业、公司的高薪聘请,亦未选择悠然自得、儿女承欢膝下的清闲生活,而是回到农村,组织起义务普法宣传队,干起义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别人眼里,他这是“无事生非”,但在他心里,这是一辈子的执着追求。

  他,就是张法松,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审计局原局长。1996年,即将正式退休的他在日记本上写下这样一篇文章——《人生不能没有理想》:“风吹不散我心中的理想,雨洗不灭我胸中希望的火花,我不贪图安逸的生活,我不满足温饱现状,我不做美好生活中的逃兵,我不在前进中退让……”

  14年来,张法松执着普法,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追寻着自己的理想,践行着他为自己立下的誓言。

  7月8日,记者来到焦作市中站区府城办事处小尚村——张法松的老家,亲身体会一位古稀老人的14年普法情。

  【村民】

  他是村里的“古怪人”

  在焦作市中站区府城办事处小尚村一个古老的院落里,我们见到了张法松。今年76岁的他,头发花白,但精神矍铄。这里是他的老家,房子是土瓦结构,虽然破旧,但得干净舒适。1997年至今,这个不起眼的院子就是张法松的“普法根据地”,他和普法宣传队的队员们每天都要在这里集合排练,风雨无阻。

  1994年,在焦作市中站区审计局工作的张法松退居二线,从1979年进入审计局,他在审计工作岗位上干了十几年,此前,张法松还从事银行工作近30年,有着丰富的经济管理经验、专业的业务管理能力和一定的社会外交关系。很多厂矿、企业知道后,纷纷登门拜访,高薪聘请他做财务管理。博爱县的两家厂矿领导给张法松开出每月4000元的薪水,让他帮着厂里偷税漏税,但被张法松一口回绝,“做人得有良心,国家培养了我,我不能反过来当国家的蛀虫,破坏国家”。

  高薪聘请他不干,在城里安享晚年他不去,非要回到农村干“劳力活”、“多管闲事”,这让小尚村的很多村民不理解,都说张法松是个“古怪人”。但他们没想到,就是这个“古怪人”,让小尚村变得不一样了。

  【立志】

  提高村民素质 为家乡出力

  1994年,小尚村破败、穷困,经济要比附近的村庄落后20年。张法松看在眼里,急在心头,他自告奋勇地当起了村里的“经济参谋”,义务为村里经济发展出谋划策。

  村里有个陶瓷厂,效益一直不好,张法松到厂里考察后,提出要核算每道工序,减少成本,提高效率,责任到人。由于触及某些人的利益,张法松的建议遭到厂里人的反对。半年后,陶瓷厂倒闭。

  陶瓷厂不行了,张法松就想其他法子。那时,修建的高速公路从小尚村经过,村里会定期收取一定金额的过路费,张法松就向村领导建议,把过路费作为投资费用,投到村里的炮拳武馆,把武馆做大做好,在此基础上为村里建所武校。但是,村里的领导却拒绝把过路费投到武馆,没过多久,炮拳武馆也办不下去了。

  张法松绞尽脑汁想法子,为村里的发展忙前忙后,四处奔波,却都以失败告终。心里郁闷的他静下心来仔细分析,发现最大的阻碍还在村民自身。由于农村文化生活贫乏,农民思想陈旧、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把大好的时光白白消磨在酒摊、麻将桌、求签算命、看风水上。更有甚者,法制观念淡薄、道德素质低下,为一点小事争吵、骂街、打架,周围邻里关系十分紧张。这些现象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要想改变现状,得先从根本上改变村民的思想,提高村民的素质。身为一名老党员、老干部,张法松没办法坐视不管,他毅然决定先从思想入手,进行科普知识、精神文明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一定要提高村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制意识。

  【管理】四项准则入队 小账本记录费用

  说干就干,一个人的力量有限,他决定把村里的老人和闲散人员召集起来,组成“小尚村老年义务精神文明宣传队”。他自己出资,置办了锣鼓、音响、收音机、条幅等一套简单的道具。先说服自己的亲朋好友,再通过他们找下一批村民参加。通过做工作,参加的人越来越多,达30人左右,1996年11月,“小尚村老年义务精神文明宣传队”成立了。

  宣传队组织起来了,但是要管理好这个小团队,还真是不容易。从成立至今,宣传队一直井然有序地运行着,队员们心服口服地听从安排。说起管理,张法松的“法宝”还真不少。但总结出来就是一句话:“以‘德’做人,以‘法’管己,公道正派,淡泊名利。”

  在张法松整理的文件夹里,存放着“小尚村老年义务精神文明宣传队”的管理手册,上面记录了从成立至今,宣传队的管理细则。

  “四项准则入队”:演练不讲时间;演出不计报酬;名誉面前不开口;物质面前不伸手。“三个走在前”:义务宣传走在前;健身活动走在前;创建文明户走在前。对于宣传活动所用的经费,一个简单明了的小账本,把历年来队里用的每一笔账记录得清清楚楚。“坐车费每人4元”、“请乐师费用”、“此次总支出”等,诸如此类,记得密密麻麻。每次外出举行宣传活动,费用都是队员平摊,为此,张法松创立了“零位”管理法:服装自己制;道具自己买;车费自己掏;节目自己编;编好自己演。

  就这样,“小尚村老年义务精神文明宣传队”的队伍一点点壮大,最多时达四五十人。张法松的行为也一点点被认可、被接受。他的宣传内容广泛,除了法制法规,还涉及政治、国家方针政策、科普知识、下一代教育等。2004年1月,中站区政法委授予张法松的院子为“反邪教教育宣传文化大院”;2006年10月,中共焦作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张法松“2001~2005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先进个人”;2006年9月,焦作市人民政府授予他“焦作市残疾人自强模范”;2008年5月,中站区人民政府授予他“关心下一代先进工作者”。在张法松一间25平方米的普法宣传活动室里,放满了诸如此类的奖杯、锦旗。

  【愿望】

  让小尚村农村文化大院走出去

  14年义务普法,张法松坚持不懈,执着如松。“这么多年,能坚持把宣传工作做下来,离不开家人的支持。”张法松告诉记者,家里的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包括儿媳妇,还有自己的老伴儿,都很支持他的工作。“平常打字、复印材料、洗照片,都是儿媳妇帮我干的。二儿子做生意,还说挣钱了帮我买个中巴车,以后出去队员们就有自己的车坐了”。

  临走时,站在老土房的门口,张法松说出了自己的三个心愿:“普法宣传工作,我还要坚持下去,而且要越做越好。接下来,我想把这个院子再重建一遍,为大家提供更好的环境,召集更多的人来这里学习参观,让这个温馨、文明的农村文化大院走出去。最后,希望通过大家的努力,把这项工作推广出去,发起更多的人进行普法宣传,大家都懂法、知法,并且自觉地宣传法律,这个社会才会更加和谐。”

  【特色】

  快板、小品、三句半深受欢迎

  政策方针、法律法规通常枯燥难懂,为了让大家打心底喜欢学、听得懂、学得会,张法松把各种政策、法律法规等知识融入快板书、小品、三句半里,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表达出来,语言朴实简练、通俗易懂,很受大家欢迎,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十几年来,他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及法律法规,结合社会生活实际,自编、合编了《党的十七大放光辉》、《建设节约型社会》、《劝人别贪占》、《学法、用法 构建和谐焦作》、《歌颂荣耻观》、《禁赌、毒》、《劝人别练“法轮功”》等先进文化节目100多个。张法松和他的老年宣传队行程万余公里,足迹遍布焦作市各辖区的机关、学校、工矿、乡村等地,演出500余场,受教育人数达十余万人。

  个别村民不解地问:“你自己掏钱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到底图个啥?”面对疑问,张法松淡淡地说:“不为名,不图利,就是想让群众了解更多的法律法规和科学文化知识,懂法用法,合法经营,科学发展,才能发家致富。”朴实的话让周围的群众很是感动,大家越来越喜欢看张法松的宣传节目,没事都愿意到他的法制文化大院里坐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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