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不支持Flash

焦作市山阳区一垃圾中转站“华丽转身”变商铺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13日05:28  东方今报

  □记者 李国营 见习记者 刘佳鸣

  东方今报焦作讯垃圾中转站,本是用于收集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改善城区卫生状况的地方,而焦作市山阳区一家垃圾中转站竟然“华丽转身”,摇身变成了商店。

  7月11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焦作市博爱路邮政小区东北角的一家垃圾中转站,看到中转站大门向东,中转站的北侧开了两间临街商铺,并且已全部出租给商户经营,一家是广告复印店,另一家是米店。

  走近中转站,数米之外垃圾的腐败气味已让人掩鼻。而米店大门距中转站处理场地只有几米之遥。询问中转站的工作人员,声称对此事不知情。

  据旁边的一位群众反映,现在天气炎热,细菌容易滋生,垃圾中转站的气味本身就很难闻,不知道旁边的米店是什么时候开的,米店开在垃圾中转站旁边,卫生状况让人担忧,自己不会到这里买米。

  垃圾中转站是一个城市的公共设施,环卫处是否有权用于出租盈利?带着疑问,记者就此事电话采访了焦作市山阳区环卫处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一位自称是张东方(音)的工作人员说:“我虽在办公室工作,但分管业务不同,对相关政策并不知道,需要向有关领导请示,才能答复。”

  20分钟后记者接到电话,对方自称是山阳区环卫处的工作人员,问及其称谓时,这位操着明显地方口音的工作人员称他也是张东方,记者好奇地追问哪一位才是真正的张东方时,对方犹豫片刻说他是真正的张东方。

  记者问:“垃圾中转站到底属于什么性质的设施?由谁拥有、谁管理?”对方称:“垃圾中转站属于环卫设施,是归环卫处所有和管理的。” “垃圾中转站是否可以用于出租盈利?出租所得的租金又是归谁所有呢?”面对记者质疑,对方闪烁其词,称由于环卫处经费不足,有条件的中转站确实存在出租房屋的情况,租金由环卫处收取,用于缓解一部分资金困难。

  对于问及公用环卫设施用于出租盈利是否有相关政策许可,环卫处是否有权对其进行出租并收取租金时,该工作人员称“不知道”。

  临近采访结束时,该工作人员补充道:“记者同志,这个事咱能不能商量一下,不报道了,没有啥意思啊!”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