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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钱,还钱”结果整成敲诈

  当爱情来临 借钱可以不打欠条当爱情消失 她才发现要钱很难

  她,为了爱情,不打欠条借给前男友6.5万元,可是,前男友却在分手后音讯全无。他,为了爱情,不惜上门帮女友向前男友要回借款,而整个过程却由索要借款演变为敲诈勒索。昨日,青羊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因借款引起的敲诈勒索案。法院一审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彭某及谢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情侣间借钱 常不打欠条

  曾经,谢云和韩青是一对非常要好的情侣。交往期间,韩青向谢云借款6.5万元,由于两人关系很好,所以,当韩青提出借钱的要求时,谢云一口就答应了,没有多想的她,没有让韩青打借条,便通过银行转账将这笔钱打入了韩青的账户。

  不久后,韩青向谢云提出分手,他却没有归还向女友借的6.5万元。分手后,韩青就消失了,谢云也无法再联络到前男友。

  上门要借款 变敲诈勒索

  后来,谢云遇上了彭林,他们成了情侣。彭林听到谢云谈及此事后很为女友鸣不平。于是,两人商议找到韩青要回欠款,但韩青不接电话不露面。

  2011年3月3日,听说韩青的住房正在中介挂卖,两人心生一计,假装要买房,让中介打电话叫韩青前来面谈。韩青匆匆赶来,却发现是是前女友谢云,“我们到房子里去谈。”

  进屋后,谢云开门见山喊还钱。“我手上并无现金。”韩青回答。这时,彭林打电话邀约了5名男子前来帮忙,在房间内,5名男子对韩青进行殴打、下跪等威胁方式逼其写下一张连本带利的9.6万元的欠条,还搜走其身上的1.51万元现金,并将其价值36万余元的凯迪拉克汽车开走作为抵押。事发后,彭、谢二人被捕。

  结局

  据审理此案的法官介绍,彭、谢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彭林邀约的5名男子采用威胁的方法替谢某索取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符合刑法关于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但二人实施敲诈勒索后,只获得借条一份,并未获得实际款项,构成敲诈勒索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二人均系初犯,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另被害人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也有过错,可酌情从轻处罚。

  青法宣 天府早报记者 曹实秋 胡科

  (以上当事人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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