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不支持Flash

长宁公检法联合通告 敦促违法犯罪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13日22:25  东方网

  东方网通讯员常恭宣7月13日报道:今年6月24日,长宁公安分局联合区检察院、法院联合发布通告,敦促违法犯罪在逃人员投案自首。通告称,所有违法犯罪在逃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违法犯罪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后,有揭发他人违法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提供重要线索,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通告明确,任何单位和公民不得为违法犯罪在逃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等,帮助其逃匿或作假证明。否则,一经查实将依法分别以窝藏罪、包庇罪或伪证罪予以惩处;与在逃人员事前通谋的,按共犯论处。通告敦促在逃人员家属、亲友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规劝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对亲友送在逃人员归案而认定为自首的,原则上应当依法从宽处理。亲友带领侦查人员抓捕在逃人员或将其扭送到司法机关的,可视情节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今年6月以来,长宁警方已抓获在逃人员30余名,另有15名在逃人员投案自首。2010年10月25日晚,长宁警方在一处民宅内查获40余名以“二八杠”形式进行聚众赌博的违法人员,缴获涉案赌资二万余元。经调查,该赌场系犯罪嫌疑人朱某伙同他人开设,并雇佣工作人员,招揽赌客,非法牟利。因涉嫌开设赌场被长宁公安分局依法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朱某一直潜逃在外。今年以来,通过朱某的亲友,承办民警了解到其先后流窜至湖北、湖南等地,长期担惊受怕,情绪波动很大。民警立即通过朱某的亲友,向其转达了宽严相济的法律政策,帮助他直面问题,走出负罪潜逃的思想沼泽。在朱某亲友的配合下,民警的坚持不懈终见成效,犯罪嫌疑人朱某于今年7月4日前往长宁公安分局投案自首。9个月的逃亡生活,让这个30多岁的男子形容憔悴,当他对着民警说出那句:“我不逃了,来自首”时,长长舒了一口气。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