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宝鸡讯(记者 王宝存)7月8日,本报报道了麟游县农民工王海峰在中太集团郭家河项目部讨要工钱时被殴打致伤的消息后,引起麟游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
据了解,麟游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受县委县政府指示,当即对中太集团郭家河项目部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工程承包者武汉优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对拖欠王海峰的7000元、田中军的9320元(共计16320元)进行了一次性兑付。王、田二人均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王海峰已出院回家。麟游县公安局依法认定此次打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均已构成殴打他人,现已立案。另外,麟游县将采取积极措施,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再次发生。并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劳动用工情况执法大检查。
农民工四讨工钱被打重伤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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