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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孙思娅)尤艳生无故被人围殴后,持刀将其中一人扎死。前天,尤艳生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市一中院受审,公诉人和律师意见统一,均认为尤艳生属于防卫过当。庭审中,尤艳生表示愿意赔偿,但没有向死者家属道歉。
46岁的房山区农民尤艳生,没有读过书。一年前,他开了一家小型按摩店,以此养家。去年11月9日晚上9点多,尤艳生在房山区长沟镇长沟大桥上,遭到男青年梁某、梁代、屈雷、侯海波(后3人被另案处理)的无故殴打,遂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中梁某的心脏。
面对家属提出的60余万赔偿,尤艳生表示愿意赔偿,但没有向死者家属道歉,因为他认为自己更加冤枉。在面对死者家属的指责时,他在法庭上和死者家属争执起来,“我跟他们无冤无仇,我凭什么扎他们啊,我根本就不认识他们几个人”,尤艳生激动地说,“他们先是骂我,又向我冲过来,我就跑,他们追上来踹倒我,然后揍我”,尤艳生说,直到现在他也不知道这些人为什么要打他。
公诉人提交的证据显示,事发当天,梁某等4名男子酒后开车并在路上踩了一脚急刹车。走在车前的尤艳生回头看了一眼,这一行为引起了开车人侯海波的不满,他一边大骂,一边招呼同车的3个兄弟下车教训尤艳生,随后发生这起案件。
记者了解到,梁代、屈雷、侯海波的证言均称,如果不是他们先动手打尤艳生,尤艳生也不会急,也不会用刀扎人。因此,公诉人和律师均提出,尤艳生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希望法院在3年至10年之间对他量刑。律师还提出,尤艳生没有受过教育,认知能力有限,对社会规则和秩序缺乏认知,希望法院可以对他从轻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