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小区停车难是每个业主为之头疼的事情。然而,位于常州中意宝第小区的业主近日却被物业告知,物业将安排未拖欠物业费的业主优先停车。这也就意味着,该小区业主想要停车,必须交齐物业费和停车费“双费”,否则车位难保。对于物业的做法,部分业主认为是“捆绑”收费,太不合理。
不交物业费,有车不能开回家
中意宝第位于常州怀德南路上,是个中高档小区,目前一期楼盘共有12幢楼房,1384户居民。前日上午,记者来到该小区采访,一位业主表示,他是上个月看到物管公司的通知,“这明摆着是捆绑收费。”该业主说,不交物业费的原因是对物业服务有意见,例如地下通道照明灯坏了不及时维修、小区车辆乱停放现象严重、路面缺少维护导致损坏等。
也有业主表示,物业管理合同上列明的很多工作,物业公司没有做到位,其提供的服务不值每平方米1.05元的高额物业费。“现在物业不让业主续交停车费,大家有车不能开回家。物业要求我们停车费与物业费捆绑起来交费,这种做法太不合理。”
出通知前征得大多数业主同意
随后,记者前往中意宝第物管公司——江苏高正物业了解情况。据客户服务部经理章朱介绍,中意宝第现有汽车843辆,但停车位只有620多个,车位非常紧缺。因此,公司在车位租赁开始前,就发出通知告知全体业主:“根据业主建议,未拖欠物业费的业主优先安排停车位”。
目前,中意宝第有90%的业主已经交了物业费,只有20多户业主未交。在出通知前,公司征求了大多数业主及社区的意见。同时,在通知中还告知业主,车位租赁费收入除人员费用及成本外,70%属于全体业主,用于公共设施的维修,30%用于补贴物业公共服务费的不足。“我们这么做,也是为了保障大多数已经交了物业费业主的利益。”章朱还说,对于只交停车费没交物业费的业主,在停车合同到期之后将不再续收停车费,车位将优先安排给“双费”交齐的业主。
停车费与物业费不能混为一谈
针对中意宝第小区的停车位问题,前日下午,记者咨询了相关法律界人士。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董律师认为,小区停车费与物业费一般来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如果停车问题不包含在物业管理合同中,则两者不能等同,只要业主缴纳停车费,则物管公司不能剥夺业主在小区停车的权利。物管公司以交纳物业费作为让业主停车的优先条件,这种做法显然没有法律依据。
董律师还说,依约享受了相应的物业服务,则交纳物业费是每个业主应尽的义务,如果业主没有履行,物管公司可以根据物业管理合同的有关约定来维权,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姚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