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昨被广州中院判处无期徒刑
新快报讯 记者 黄琼 实习生 徐丽萍 报道 10名男子持枪抢劫白云区某地下赌场,正在二楼酣战的多名赌客跳窗而逃,更有人因此头部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昨日,这起抢劫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中院)一审宣判,主犯吴某因抢劫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无期徒刑,其余6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十四年不等(其余人另案处理)。
经查明,2010年6月15日1时许,吴某带领阿甘等9名男子经预谋后,携带枪支和刀具共同搭乘一面包车,赶到白云区石槎路某酒店,对正在此酒店二楼某房赌博的人员实施抢劫。其间被害人阿健等破窗逃跑,后阿健不幸头部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法院经审理认为,以吴某为首的一众被告持刀、枪抢劫赌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已构成抢劫罪,另吴某及同案人欧某持枪实施抢劫,其同时还构成了非法持有枪支罪,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