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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井成“陷阱”高二学生腿受伤 缝6针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17日09:45  辽一网-华商晨报

  

下水井成“陷阱”高二学生腿受伤缝6针

  事发皇姑区崇山中路77号附近 律师表示井盖产权单位应负全责

  晨报讯(记者 杜梦雅)看着是平坦的井盖,一脚踩下去,整条左腿掉进下水井,还因此缝了6针。

  昨日,高二学生周哲(化名)坦言,以后走路一定离井盖远远的。

  对于此事,律师表示,井盖产权单位应对伤人事件负全责。

  一脚踩上井盖 缝了6针

  昨日11时许,记者在辽宁省中医院看到受伤的周哲,他左腿膝盖部位缠着纱布,左腿多处有擦伤。

  周哲说,7月15日16时许,他和四名同学刚从第120中学出来,走到皇姑区崇山中路77号四季菁华小区附近时,左脚踩上一个井盖,整个人就向一边倒下去,整条左腿掉进下水井里。

  “我当时就不能动了,几名同学费了好大劲儿才把我拽出来。”周哲说,“我当时看了一眼井内,深得不见底,吓坏了。”

  周哲爸爸表示,当时周哲的几位同学马上打车,将周哲送到了附近的辽宁省中医院,医生马上对伤口进行了缝合,并处理了其他几处擦伤。周哲的主治医生周宏军表示,一共给周哲缝了6针,开了3天的消炎药、防止破伤风类药物。周宏军说,3天后看伤口恢复情况,如果愈合不是很好,仍要打滴流,预计14天后才能拆线。

  以前无绕开井盖的习惯

  周哲开学即将升入高中三年级,学习任务很紧张。“半个月腿脚不方便,还得天天打滴流,落下的学习咋办!”周哲说,每天打滴流差不多要4个小时,即使上午能勉强学习,下午的时间也全浪费在医院里了。

  周哲介绍,他此前并无绕开井盖走路的习惯。事发当天,出事的井盖附近道路破损,他就自然地选择了距离较近的井盖处行走,没承想摔了下去。

  同行的同学也都表示后怕,因为他们中周哲算比较健壮的。一位同学说:“如果是我踩进去,估计整个人都得掉进去了。”

  周哲也表示,以后走路一定离井盖远远的。

  辽宁诚铭律师事务所律师秦大军表示,井盖的产权单位或管理者存在管理失职责任,应对井盖造成的伤人事件负全责。

  对此,沈阳市市政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街路上的井盖由市政部门负责,人行道上的井盖应由其产权单位负责维护,出现伤人事件也应由其负责。

  直至记者发稿时,仍未能与该井盖产权单位———沈阳中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联系。

  产权单位管理失职,应负全责

  律师说法

  日前,本报报道过和平区、铁西区的下水井盖都上了保险,过往行人或车辆因下水井盖造成损失,会有保险公司赔付。

  和平区城管局市政科工作人员介绍,车辆损伤会赔付95%;人受伤,医疗费100%赔付。

  井盖投保前后人员受伤索赔对比:

  ■投保前,获赔周期至少一年:

  受伤———伤残鉴定———起诉———判决———获赔

  ■投保后,获赔周期最短15天:

  1.受伤找城管局

  打110,警方出警后会联系城管局,或者当事人拨打12319城建热线

  2.城管局查看

  3.城管局联系保险公司

  如果事情损失不大,城管局的工作人员会和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涉及到赔付,城管局的工作人员会联系保险公司

  4.保险公司查看、赔付

  5.当事人获赔

  保险公司会将钱款交到城管局,城管局的工作人员会通知当事人将获赔钱款取走

  左腿受伤的周哲在医院接受治疗 ■见习记者 张诗尧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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