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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反扒应走“收编”之路?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18日08:15  南方日报

  ■语录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值不值是个人价值观来决定的。见过太多认为我们傻的人,我只想对你们说:收起你那颗冷漠的心,多想想自己被偷被抢时无助的感受。

  ——— 自称卢凌队友的网友“随意97”在网上留言

  上周,22岁阳光反扒队员卢凌的遭遇在网络上引起了一股轩然大波。人们在为他见义勇为的行为拍手称好的同时,也纷纷对他的现实境况给予了同情和祝福。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不解留在人们心中:正义英雄为何流汗流血还要默默流泪?民间反扒组织为何只能游走城市边缘?谁来给反扒队员安全感……

  于是,争论开始围绕民间反扒志愿组织的出路而展开,政府是否应该“收编”民间反扒志愿组织呢?

  他们行为阳光品质朴实

  希望好人一生平安。卢凌的遭遇经媒体报道后,网友们纷纷在各大网站的论 坛 上 表 达 关 切 和 祝 福 。网 友“andylun”说,正义的守护者,向你们致敬,希望英雄能赶快好起来。

  网友“ly428so”则说,社会需要这样的正义力量。

  一网友还现身说法提及两年前的一段亲身遭遇,以表达对卢凌及其队友的感激之情。他说,当时在旗峰公园遭遇小偷,自己完全没有反应时,阳光反扒队员出手相助,最终财物失而复得,“对他们阳光的行为和朴实的品质表达敬意”。

  不要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值吗?留下终身的(伤痛)。”像网友“心已伤009”这样发出疑问的人并不少。

  网友“Ljfling”说,精神和出发点是非常值得认同的,但治安这些事靠民间力量是没用的。“拼了命抓小偷,可是小偷关几天又放了出来,这样有什么用呢?”

  阳光网友“倪民”则说,每当看到这些事,我都有想加入的冲动,只是有很多后顾之忧,真的玩不起!

  尽管有不解也有担忧,但大多数人都认为,目前社会正缺乏见义勇为的有责任感的人,应该为卢凌申报见义勇为奖,应该给予医疗救助,并为反扒队员购买人身保险。

  网友“大力水手12”就说,不要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观点pk

  民间反扒要不要被“收编”?

  正方:收编早有先例

  在维护社会秩序上,民间反扒组织本身既弥补了公权力的不足,也彰显了公民的精神价值。将民间反扒组织收编,使其身份和行动具有合法化前提,有利于净化社会风气、弘扬社会正义。同时,还可以避免因缺乏监督机制和制约手段,而出现的“以暴制暴”行为,也更有益于反扒队员自身的安全保障。

  事实上,政府收编民间反扒组织已有先例,海口民间反扒大队就隶属于该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由警方进行“业务指导”、发放“执勤证”,还有学者直接担任教导员,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政府还安排专项经费,为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医院为志愿者开辟救护绿色通道,享受警员同等待遇。

  反方:执法行为是公权力

  执法权是国家赋予执法人员的“特权”,执法行为必须并且也只能是一种得到授权的公权行为,不能由其他机构或组织、个人参与。

  同时,反扒主要是职能部门的常态工作,而不应是普通公民的义务。民间反扒组织是自发形成的自愿组织,其初衷是好的,但并不能因此而成为分担职能部门本职工作的理由。收编志愿者进行反扒,可能引发本末倒置或者本末不清,职能部门会因此在反扒工作上转嫁义务、推卸责任。

  南方日报记者 刘进 实习生 莫晓静 胡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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