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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有望后年竞争“全国文明城市”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18日08:15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三琴)7月15日,省文明委公示了我省拟向中央文明委推荐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名单,佛山市位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当中。省文明办工作人员介绍,如佛山最终获得文明城市提名资格,从2012年开始,佛山每年将接受中央文明委的测评,每年的评分将计入2014年最终的考核评分中,2014年有资格竞争“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提名资格是申报全国文明城市的准入条件

  根据省文明委的公示名单,广州、珠海、江门列入全国文明城市推荐名单,佛山与韶关、肇庆列入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名单。另外,三水区西南街道木棉村与南海区西樵镇列入全国文明村镇推荐名单。据了解,设立“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是中央文明委为适应文明城市创建在全国形成热潮的新形势而采取的新举措,是为申报“全国文明城市”设置的一个准入条件,今后只有获得提名资格的城市才能申报参评全国文明城市。

  “入围提名资格推荐名单,本身就是对一座城市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的肯定。“佛山市创建办方面表示。

  以创文提升社会管理水平和城市品质

  佛山“创文”以来,针对城市秩序、管理、形象等方面专项整治行动声势浩荡。

  “在工作方法上,‘创文’是一个过程,它就像城市体检,借此找到自己存在的问题,创新措施对症下药,要标本兼治、长短兼治。”市长李贻伟曾道,“必须在‘创文’过程中,创新城市管理新渠道新机制,让城市管理更科学。”

  佛山市创建办方面表示,“创文”是推动一个城市建设、管理和发展的综合抓手,通过“创文”,可以让城市环境更优美、秩序更优良、服务更优质、综合竞争力更强、市民幸福指数更高。下一步,佛山市将着眼于建立创建工作长效机制,朝着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一惠民工程长期深入开展下去。

  根据中央文明办今年4月印发的《关于做好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总分值构成为:2011年的文明城市测评分值占70%,2010年、2009年的“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分值分别占20%和10%。今后,“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将沿用这种记分规则。获得提名资格的城市,中央文明委将其纳入每年一度的“公共文明指数”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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