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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部分高速路交通事故可自行协商简易程序快速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21日00:35  亚心网

  亚心网讯 (记者 摆歌 通讯员 梁鹏 )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同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了解到,继今年1月乌市范围内发生轻微物损或人员伤情轻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申请或者自行协商简易程序快速处理后,从现在起,发生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周边的部分高速公路上的此类交通事故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解决。

   记者从高支队了解到,目前可以实行快速处理和保险理赔的路段共有4个路段,分别是机场高速—乌昌快速路(乌西大队辖区),米泉上沙河立交桥—河滩快速路接口处、乌奎高速公路米泉连接线(卡子湾大队辖区),河滩路燕南立交桥高速公路接口处—乌奎连接线西山立交桥(乌拉泊大队辖区)。

  “采取这个方式主要是为了缓解道路拥堵。”高支队有关负责人说,和市区发生交通事故不同,高速公路发生事故后,辖区民警需要比较长的时间才能赶到现场,车辆往往很长时间才能撤离。过去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无论事故大小,当事人都必须先报案,等交警和保险公司到现场勘察后,才能进行处理。但是实施快速处理和保险理赔的方式后,驾驶员可以选择拍照取证,撤离现场后自行协商或申请交警部门划分事故责任。

  据了解,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就近选择乌市物损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处理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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