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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拆迁条例实施半年 强拆仍上演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21日01:48  东方今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新拆迁条例)自今年1月21日实施,目前已运行半年,可是深圳的数百居民却深夜遭遇了开发商投放毒蝎的恐怖场面。他们的遭遇并非个例,半年来,行政强拆仍在上演。

  【最新动态】

  数百拆迁户家中被投放毒蝎

  7月18日凌晨2时30分,深圳市南山区大新社区花屋巷的数百居民在睡梦中被惊醒,亮灯后发现家里的地面、墙壁、蚊帐上爬满了成百上千只蝎子。

  陈先生告诉记者,居民们在惶恐中基本清除了蝎子,18日下午1时路边的蝎子尸体被打扫成堆,粗略称重后,这些蝎子竟有20多斤。

  一位曾在事发当晚出门的居民告诉记者:“凌晨两点多,我看见一名二三十岁的男青年手拿一个木桶,把里面装的东西倒在花屋巷拆迁户的门口和窗台上。我找来手电筒一照,发现满地都是蝎子。”

  记者从大新社区居民口中了解到,目前由于大新社区正在进行旧城改造,居民们与开发商在补偿金问题上出现了分歧,该地段绝大部分建筑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开发商以每平方米1万元的价格购买居民房产,对此,有居民对拆迁费提出不满,并导致这一地区的住户一直没有搬迁。有居民怀疑,放置蝎子的男青年,很可能是负责大新社区拆迁的开发商指使的。Z 晶报

  【半年回望】

  ●司法救济坎途难通

  2011年6月3日,安徽省芜湖县法院门口,比往常热闹,十几名群众敲锣打鼓,要给法院送锦旗。

  法院坚持不接受,随后当地警察到场,围观人群增加,送旗的坚持要送。“僵持了几个小时,后来法院出来一个副院长,把锦旗接了,他没说什么”。

  锦旗上写的是“行政不作为”。

  送旗的是芜湖县皖南装饰城的业主,他们的房屋正面临拆迁,在要求当地房管部门公开拆迁许可性文件遭到拒绝后,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

  “县法院一直没有给我们立案,我们催要不立案通知,他们也不给,实在没有办法,只好想出给法院送锦旗这招。”一名业主对记者解释。

  业主之前订做锦旗时本意是说法院立案不作为,但当时不知道该写“司法不作为”,他们认为法院与政府是一家,于是写上了“行政不作为”。

  此事之后,这些业主再向县法院起诉房管局要求他们腾空住房的裁定违法时,县法院立案受理了,再后来,又诉拆迁许可证违法时,法院也受理了。

  “第一个官司开完庭一个多月了,至今没有下判决,我们去问,法院说法定审理期限有3个月。”一名业主说。

  与业主们的等待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相关政府部门7月4日向法院递交的强拆申请,7月5日法院立即下发裁定,要求被拆迁人腾空房屋,交予县土地储备中心拆除。

  ●强拆血案依旧在

  2011年4月22日,新拆迁条例施行的第3个月,发生了媒体称之为新法后的第一起恶性公共强拆事件。

  当天上午,在湖南省株洲市云龙示范区内,株洲市何塘区法院正在执行司法强制拆迁,58岁的被拆迁户汪家正站到了自家的楼顶上,在铲车逐渐向自家房屋移动时,他往身上浇了汽油,点燃了自己。

  法院随后立即发出声明称,征地拆迁指挥部从2009年起就对汪家做了十几次工作,均未协商成功,于是株洲市国土资源局2009年底向其下发了限期腾地通知,汪家不理。最后国土资源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后于4月12日作出裁定,要求被执行人尽腾地义务,汪家并不履行,于是法院决定进行司法强制执行。

  法院表示,引发事件的核心问题是拆迁补偿。事件后,法院即刻中止了强制拆迁程序。

  新条例下拆迁不见血的良好愿望并没有实现,继株洲之后,湖北鄂州、江西抚州、山西朔州等地又见命案。

  法律:不能承受之重

  被寄予厚望的新拆迁条例为何没能阻止地方“血拆”的步伐?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符启林认为,因为目前是政府主导型的社会,行政权力太集中,征地拆迁大部分都是政府在主导,行政法的核心本是约束政府权力,但新条例施行后,征地拆迁大量还在沿用过去的制度,新旧法规有个过渡期。此外,地方政府很大部分收入来源于拍卖土地,对土地财政的高度依赖是政府拆迁的原动力。

  律师王令则认为,各项本该正常运行来预防悲剧的程序集体失效,是血拆频发的原因。这些程序包括,一般行政程序已成形式,老百姓提行政复议成了走过场;信访程序失效,上访也不能解决问题;司法救济程序失效,大量拆迁案件无法进入司法程序;问责程序失效,媒体曾作过统计,拆出人命的地方,有关官员的官位仍在;舆论监督程序失效,一些恶性事件中媒体全部噤声。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怀德说,简单地想通过一个条例、一个行政法规的改变来解决目前拆迁实务中的所有问题,根本是不切实际的,“拆迁长期以来积累的矛盾,非常复杂,包括城市化进程带来的问题、农民与市民的期待与现实的差距等,这些深层次的矛盾绝不是一个拆迁条例就可以解决的”。Z

  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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