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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份裁定 4次判决9年借款案仍难定案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21日02:02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渭南讯(记者 芮潇潇 李正善)一起普通的借款纠纷案,却因为在审理过程中10页庭审笔录不翼而飞,让本该早已尘埃落定的案件扑朔迷离。昨日,该案在历经9年马拉松式的诉讼后,第8次开庭审理,直到晚上8点才结束。来自省高院、渭南市中院、富平县等相关人员参与庭审。

  2002年5月13日,富平县杜村镇南韩村农民庞乐钧与同县人赵春喜、赵天喜、赵兴民、王培元签订30万元借款协议。约定借款期限至2003年5月31日,由赵天喜、赵兴民、王培元对借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2003年,庞乐钧以借款未按时还为由起诉到富平县法院,要求4被告连带偿付借款30万元及利息。

  这起后来被称为“马拉松式的案件”在初审后,富平县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1日判决该借款协议、抵押担保合同合法有效,判决赵春喜归还庞乐钧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赵天喜、赵兴民承担财产抵押担保责任,赵天喜、赵兴民、王培元对上述借款的清偿互负连带责任。赵春喜等4人不服判决,向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04年8月,渭南市法院一封内部指导函中称:“发现该案卷庭审笔录26-35页缺失,以致我院无法审理。”此后,该案在省市县三级法院之间游走多次。

  昨日上午9时,渭南市中院在富平县法院再次开庭审理这起“马拉松”式的借款纠纷案,为保证案件的公开透明,特邀请多名富平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至此,本案已历时9年,做出5份裁定和4次判决,但仍难以定案。

  在昨日举证质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代理人进行了激烈争辩,并出具相应证据。上午11时25分,就在休庭过程中,法官在找双方当事人谈案件举证质证问题时,坐在申请再审人席上的一名女士,与坐在旁听席上的一名女士发生争吵,继而发生谩骂。在法警及法官的劝说下,旁听席妇女离去。

  此案没有做出当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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