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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不平,老太伤,想赔偿?建设局:不打官司没得赔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21日02:57  现代快报

  63岁的溧阳黄老太骑三轮车去买菜,结果因为路面不平,连人带车摔到地上,造成大腿严重骨折,医药费花去3万多元。儿子葛先生要求建设局赔偿损失,建设局拒绝协商,坚持要葛先生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但是葛先生担心手头证据不足,官司赢不了,不想起诉。“不打官司就得不到赔偿?我该怎么办?”葛先生不知如何是好。

  [事件回放]

  路不平,老太摔断腿

  今年5月20日上午,溧阳63岁的黄彩娥骑三轮车去市场买菜,经过清溪中路时,因为路面不平,黄老太连人带车摔倒在路边。“我赶到现场时,看到我妈的腿拧得像麻花,就赶紧叫了120,送到溧阳市人民医院。X光片显示,我妈大腿骨断成了三截。”黄老太的儿子葛先生日前告诉记者,“老人家没少受苦,现在医疗费就已经花了3万多元,还不能下床活动。”

  事故发生后,葛先生找到了清溪中路的管理部门溧阳市建设局,要求赔偿。建设局工作人员跟随葛先生到现场查看后,建议他向法院起诉,并表示,建设部门会根据法院的判决,来进行相应赔偿。

  “建设局坚持要我去打官司,不打官司就不赔偿。”葛先生表示,自己一点都不希望通过打官司解决此事。

  [当事人]

  担心证据不足不愿起诉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葛先生不愿去法院起诉呢?“我去法律援助中心咨询过几次,律师说我手上证据不足。”葛先生告诉记者,他咨询的律师说,类似的事故需要交警的现场记录,但是当时是我妈自己跌倒的,没有跟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所以我赶到现场时,看到我妈伤成那样,也没想到要拨110,直接叫了救护车把我妈送医院了。所以我现在手上的证据只有目击者的签字证明和120的出车记录。拿着这样的证据去打官司,赢的几率不大。”出于这样的顾虑,葛先生不愿去法院起诉。

  [建设局]

  法院判多少就赔多少

  记者日前联系了溧阳建设局谈副局长。据他介绍,此类事情的正常处理程序都是通过法院判决解决的,建设局与保险公司有相关合同,赔偿由保险公司负责。“我们对这种事的处理经验也不足,不知道该按什么标准来协商。以前只有过一起类似的事故,是市民掉进窨井受伤了,也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当事人出示了医院、救护车、交警等方面的证据,最后按照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进行了赔偿。”

  对于葛先生的赔偿要求,谈副局长态度很明确:“赔偿要有证据,现在就是让他搜集证据,向法院提出起诉,到时候法院判赔多少,我们就赔多少。”

  据了解,清溪中路是2001年修建的,那段不平的路面存在已有好长时间了。谈副局长表示,会尽快安排道路修护人员去现场查看,把路修好。

  [律师看法]

  建设局做法可以理解

  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的董律师表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九十一条有关规定,该起事故责任承担者应该是道路的管理部门,也就是溧阳建设局。

  董律师称,至于当事人所要出示的证据是很简单的,只要有证据证明当事人就是在那个地方受的伤,以及有证据证明人身和财产受到了损害,就可以。葛先生所担心的交警记录不是什么必须的证据,只要是客观真实合法的证据,都可以。像葛先生的案子,有两个以上的目击证人就够了,再加上医院的相关证明,完全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

  董律师还表示,建设局坚持要走法律程序的做法也是可以理解的,“他们也需要一个标准和依据,保险公司才能进行所赔,没标准也很难赔付。碰到这种事情,政府部门一般都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快报记者 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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